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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一方平安

1999-07-20 来源:光明日报 湖北省松滋市市长 刘明忠 我有话说

松滋市位于鄂西南两省六县市交界处,社会治安状况历来比较复杂。近四年来,全市无政治案件、无群众性闹事和纠纷械斗、无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火灾,刑事发案数和重大案件年均递减分别达到13%、17%,成为唯一一个连续四年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荣誉称号的县市。

为官一任,致富一方,保一方平安,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责任。我们用“一票否决权”这把尚方宝剑,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经济工作一同安排部署、检查督促、结帐兑现。选拔任用干部时坚持把综合治理情况作为一项主要考核内容,坚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仅1998年就对12个单位19名干部进行了一票否决。

1996年以来,每年都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内容比较集中的打击和整治,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三次严打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52起,其中大案947起;逮捕违法犯罪嫌疑人396名,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74个。

四年来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着力实施了以下“三个工程”:

一是细胞工程,即开展三个层次的争创活动,第一个层次是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第二个层次是争创十星级文明单位;第三层次是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

二是服务工程,即开展“110”社会服务联动。我市于1997年6月正式开通了覆盖全市城乡的“110”报警服务台,并在全国县市中率先一次性将“110”网络延伸到全市24个派出所、5个交警中队及治安检查站,部分乡镇同时开通传真电话,有310个村设立了“110”治安报警点,使全市社会治安全部处于“110”监控之下。运行以来,共受理各类报警7000多起,充分发挥了维护治安、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受到上级好评,被群众赞为“平安台”、“连心台”。

三是民心工程,即正确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及时消化和处理一些不稳定因素。认真抓好扶贫解困和信访接待工作,体察群众疾苦,尽力办实事。

我市通过抓“三五”普法,为依法治理打下基础。此外还抓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行业活动,广泛开展行业形象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近年来,农民负担一直是焦点问题,1995年市里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出台了《松滋市农民负担具体管理办法》,有效遏制了农民负担层层加码现象。在此基础上,1997年,全市开展了《农民负担监督卡》公证工作,为18个乡镇的9.3万个农户发放了公证书,用法律手段规范了收费和交费行为,进一步保护了农民利益,受到了社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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